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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关于深化扶贫扶志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21    

      眼下,一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攻心战”,正在山西省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

  为什么出台?怎样实施?如何落地?省扶贫办就《关于深化扶贫扶志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攻克深度贫困

  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越往后难度越大,只有激发内生动力,才能让脱贫可持续、致富有干劲。《实施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山西省以“打不赢脱贫攻坚战就对不起这块红色土地”的态度和决心,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信心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这几年,山西省各地在扶贫扶志方面也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临县扶贫孝善基金、阳曲周末学堂、蒲县道德银行、忻州脱贫光荣榜、长治爱心扶贫超市等。有4个案例入选中宣部、国务院扶贫办《新时代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选编》。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不少地方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还不同步,贫困群众脱贫主体意识还比较淡薄,“等靠要”思想还比较突出,脱贫能力不足,帮扶工作中存在简单给钱给物的做法,陈规陋习影响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不解决,直接影响脱贫质量成色,影响持续稳定脱贫,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势在必行。

  聚焦贫困主体

  全方位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

  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对象,更是脱贫致富主体。那么如何才能有效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呢?《实施意见》从把握方向、教育引导、帮扶方式、能力提升、需求对接、示范引领和落实政策7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全方位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逐步形成有志想做、有事可做、有技会做、有钱能做、有人领做的“五有”机制。

  加强教育引导,激励贫困群众有志想做

  贫困群众愿意干是持续稳定增收脱贫的前提,因此,首先要开展扶志工作,增强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实现脱贫的意识。结合山西省实际大力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激发依靠诚实劳动增收致富的动力和活力;用好到村到户到人政策帮扶牌、明白卡、流程图、“口袋书”等,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明白政策、参与落实政策;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发挥“一约四会”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倡树文明新风;鼓励支持县乡村开展脱贫家庭星级评定,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感化贫困群众;坚决遏制攀比跟风、钻政策空子恶意分户、争当贫困户、环境脏乱差等不良行为。

  改进帮扶方式,带动贫困群众有事可做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脱贫,必须有产业项目、就业岗位支撑,因此,要确保每个贫困劳动力有事可做。首先是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鼓励贫困群众与村“两委”签订脱贫承诺书,保障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权益,鼓励农户之间开展生产生活互助,延伸“爱心超市”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其次是把群众组织到脱贫产业链上,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程度,开展“五进九销”消费扶贫,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第三是改进帮扶方式,提倡多劳多得、多劳多奖,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不得包办代替贫困群众搞生产、搞建设,村集体收入由村集体以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公益岗位报酬等形式二次分配,带动贫困劳动力增收。

  提升能力素质,帮助贫困群众有技会做

  生产技术和职业技能缺乏,是制约贫困群众增收的一大因素,因此,必须开展技能培训。搞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免费培训,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将贫困群众培养成为有本领、懂技术、肯实干的劳动者;搭建转移就业平台,完善劳务供需对接机制,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等政策;支持鼓励各市县打造各具特色的劳务品牌,发挥“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太行家政”“临汾技工”“五台泥瓦工”等品牌优势和示范效应,吸纳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参与培训、提升技能、转移就业。

  精准对接需求,支持贫困群众有钱能做

  要高效运用各类扶贫资金,确保发挥应有绩效,起到助推贫困群众脱贫的作用。一是精准使用资金,坚持精准对接需求,用好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统筹各类社会资金和村集体收入,更多用于发展生产和改善生产条件;二是完善带贫机制,以县为主体建好扶贫项目库,优先吸纳贫困户就业,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益贫联结机制,财政贴息资金、扶贫周转金优先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严格防范风险,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强化贫困群众诚信意识,及时清缴逾期和不良贷款,稳妥推进“一保通”“返贫保”等保险扶贫产品。

  深化“三基建设”,保障贫困群众有人领做

  要提高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组织化程度,建好基层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脱贫致富的“领头雁”。选好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发挥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作用,推广阳泉市“领帮带”做法,好村领差村、富村帮穷村、强村带弱村,把贫困村党组织打造成带领群众增收脱贫的坚强堡垒,乡、村两级党组织要把党员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多渠道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帮带作用,深入开展村情民意走访、基础工作巩固、政策举措落实、资金项目盘点、内生动力提升、作风问题整治“六大行动”,以帮扶工作的精准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以帮扶干部的责任感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发挥创业致富带头人引领作用,各市县都要重视在农村党员中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选树一批农村产业发展的领路人、科技推广的明白人、生态建设的创业人、文化建设的热心人、贫困群众的贴心人。建立扶持激励机制,对带贫效果好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优先给予项目支持、资金奖补。

  加强统筹协调

  确保《实施意见》落地生根

  经过三年持续脱贫攻坚,山西省已进入决战决胜、决战完胜的关键阶段,攻坚深度贫困任务最艰巨、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最紧迫、深化扶贫扶志最关键。《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山西省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指明了方向、指出了方法,必须统筹各方力量确保政策落地,方能确保脱贫目标的如期实现。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扶贫扶志促进精准脱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抓在手上。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精心谋划,加强指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要注重发挥驻地部队、共青团、妇女组织、残联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为了确保扶贫扶志取得实效,《实施意见》还对督导检查做了安排,要求建立扶贫扶志重点工作督办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把深化扶贫扶志、促进精准脱贫落实情况纳入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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